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互联网音乐试行收费 免费试听将继续存在

发布日期:2013-06-04  浏览量:

互联网音乐试行收费 免费试听将继续存在

来源: 新京报 

  6月3日,新京报记者从消息人士处获悉,唱片公司已于上月与国内各大互联网音乐公司达成协议,要求后者必须在音乐收费方面给出具体动作。6月5日,虾米网将上线新版本并试行高级会员服务,对部分音乐的下载收费。

  虾米6月5日新版本试行收费

  据媒体报道,虾米音乐网COO王小玮上周日在大可乐2X手机的发布会现场表示:6月5日起,包括虾米音乐网、百度音乐、QQ音乐、酷狗音乐、多米音乐、酷我音乐等知名音乐网站将试行全面收费,过渡期2个月。

  虾米音乐网相关负责人昨日对新京报记者表示,公司的确将于6月5日上线的新版本中试行下载音乐付费的新功能,不过只是针对需求更多、更好音乐的高级会员服务。而且还将有至少两个月的免费体验期。

  对于王小玮点名过的其他互联网音乐公司是否也将有类似收费举动,上述负责人表示并不知情。

  “被点名”公司表态含糊

  与虾米的回复不同,QQ音乐、百度音乐、网易云音乐、多米音乐等“被点名”的互联网音乐公司对于是否收费态度暧昧。

  QQ音乐表示,关于音乐网站收费计划,尚未接收到任何政府相关部门的正式通知。

  “目前依然提供免费在线试听和绿钻的商业模式。”QQ音乐称。据悉,绿钻是其原有的增值服务收费方式,用户包月需10元,可在本地音乐空间容量、背景音乐等上面享受升级。

  百度音乐的表态是“不予置评”。网易云音乐称,“不反对收费服务,但网络音乐市场各家产品的发展情况不同,我们将加快跟进步伐。”

  多米音乐相关负责人表示,已经推出了多米VIP用户的流量包月服务。

  免费试听将继续存在

  一位互联网音乐业内权威人士昨日对新京报记者称:最近互联网音乐行业将有大事发生。但他拒绝透露更多细节。

  另一消息人士透露,环球、索尼和华纳三大唱片公司上月召集百度音乐、酷我音乐、虾米网等国内主流互联网音乐公司,要求后者推出收费类的音乐服务。

  “协议中要求各大互联网音乐公司必须在收费上有所动作。但各家签署的协议并不统一,针对部分发展较为成熟的音乐网站,时间限定得最早,是6月5日;另一些较晚成长起来的,要求更宽松一些。”

  这一协议要求各家公司必须拿出收费服务方面的实质性动作。但并不意味着全盘付费。

  多位业内人士也表达了类似看法。“互联网音乐一些基础性的服务还会继续向用户免费,用户能够根据自己的需求状态来选择是否付费,比如,在一些高品质、个性化方面内容,会向用户收费。普通用户免费试听音乐的方式肯定还将存在”。多米音乐相关负责人称。

  律师观点

  “互联网音乐收费是市场化趋势”

  昨日,就互联网音乐资源在法律上如何界定、是否应该收费等问题,记者采访了北京盛峰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,互联网领域知名专家于国富。于国富认为收费是一种市场化的趋势,而收费的关键要看著作人,如果网站经过和著作人协商,对方同意对网络音乐收费,那么用户就得承担。

  “相比单独的音乐或文字作品,网络音乐资源是一种复合型的录音录像制品,包含了音乐作品本身、歌手的表演者权和录音录像的制作者权,但同样受《著作权法》的保护。”

  于国富表示,原则上来讲,未经著作权人许可,不得擅自行使著作权人所行使的权利,包括发表权、复制权、保护作品完整权、修改权、信息网络传播权等。因此,音乐网站在其平台上提供音乐下载和播放,必须经过音乐作品著作人的同意,如果不经许可行使以上权利,就是非法侵权,要负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
  “目前法律上并未对网络音乐是否应该收费做出明确规定,但根据《著作权法》,在网上流传的音乐作品其著作人权利也应受到保护。”于国富认为,网络音乐该不该收费,关键不在于网站,而要看权利人愿不愿意收费,如果著作人表示要收费,那任何人没有权利下载音乐不付费。

  “收费可能是一种市场化的大趋势。”于国富表示,相比五年前,中国的网络音乐环境的知识产权保护已经好了很多。

  对于音乐网站即将试行收费,于国富表示,网站如果获得著作权人的授权,本身也是著作权人之一,如果网站要对用户收费,经过和著作权人的协商,是符合现行法律规定的。